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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我局于近期组织起草了《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cadccxzx@126.com。
二、将意见建议通过传真反馈:010—5919888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
附件: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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