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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肥料登记、备案管理,并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处罚提供依据,按照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区农牧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肥料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农厅发〔2017〕482号)及《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修改权限内部分肥料产品登记备案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取得西藏自治区肥料登记证、备案证的产品予以公告。如有疑问,请联系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栽培站,电话:0891-6825014。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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