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现将《2021年农业农村法规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2月9日
上一篇:致中共沈阳市铁西区纪委侯军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下一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陕西:以“检
融入大河之治
黄河安澜映
守护创新引
陕西:“科
以知识产权检
京ICP备11019690号-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