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内设20个职能处室,下辖39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草案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322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1262.8万元,事业收入124万元,其他各项收入778.2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32216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节能环保支出44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城乡社区支出3100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都市型农业结构调整、美丽村庄、设施农业提升工程、示范小城镇、造林绿化市级重点工程等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286389.1万元,包括农业219257.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先进民用炉具推广等项目支出以及所属农业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林业4760.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监测、动植物保护等项目支出以及所属林业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扶贫3619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500个困难村建设、对口援疆设施农业建设等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13339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284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12万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58万元,主要用于人工影响天气支出。其他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老区建设促进工作支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下载:预算公示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