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农委计财〔2016〕18号
有农业的区县农委、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市农委市财政局
2016年4月6日
附件
天津市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和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为加强和规范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和资金范畴]本办法所称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是指为促进农民合作社增实力、扩规模,提升服务能力和规范运行水平而设立的财政扶持项目。
本办法所称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市级和区县管理部门职责]市农委负责合作社项目组织及管理等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做好扶持资金监管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扶持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管工作。
区县农委会同财政局负责本区县合作社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 项目申报和评审
第四条[申报条件]享受财政扶持资金的农民合作社原则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依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具有符合“民办、民管、民享”原则的农民合作社章程;
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符合民主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
服务网络健全,能有效地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农业专业服务;
具备管护能力,能确保项目形成的资产长期发挥作用;
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服务带动能力强,合作社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0户。
第五条[指南发布]合作社项目实行市级项目管理。每年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下一年度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的范围、条件、资金额度,对合作社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六条[项目申报程序]区县农委会同财政局依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合作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农民合作社理事会组织撰写申报材料,提交成员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讨论。
农民合作社将民主议定后的申报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检查材料真实性,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区县农委、财政局审核。
区县农委会同财政局对项目造价进行审核,筛选出可行性较强、经济社会效益较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合作社项目,联合行文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第七条[评审制度]合作社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确定扶持对象。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3名以上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专家对各区县报送的合作社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重点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经济社会效益、环境影响和项目造价的合理性等进行论证,并出具评审意见。
第八条[列入预算] 市农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扶持资金安排建议,市财政局据此将扶持资金纳入下一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待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批复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农委、财政局依据市农委、市财政局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拨付项目单位。
第三章 项目执行管理
第九条[项目变更]项目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需变更项目建设单位的。区县农委会同财政局应对新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将变更项目建设单位的请示、拟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申报文本和专家评审意见报市农委、市财政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
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的。项目建设单位履行民主程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向区县农委、财政局等项目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农委和财政局等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进行调整。区县农委和财政局的审批意见应当抄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等原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第十条[组织领导]项目立项后,享受扶持资金的农民合作社要成立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理事长为主要责任人。项目立项、扶持资金使用、建设方案、施工进展情况等要及时向理事会报告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区县农委、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指导项目单位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建设。
第十二条[中期检查]每年8月底前,区县农委应会同财政局对本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第十三条[结题验收]区县农委会同财政局要加强项目结题验收管理,项目完成后应逐项开展项目验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最终验收报告应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第四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支出内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
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
提供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培训及服务;
组织标准化生产;
建设农产品初加工、整理、储存和保鲜等服务设施或购置相应设备;
建设农机具存放库房、维修车间、培训教室、场院硬化等设施;
开展产品认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推动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
其他改善服务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等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各区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扶持资金使用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报账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做好资金支付。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扶持资金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纳入财务管理与核算,专款专用,所形成的财产归农民合作社成员共同所有,由农民合作社监事会监督。
第十七条[法律责任]各区县财政局、农委应当加强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扶持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扶持资金,对违反本办法使用扶持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制定细则]各区县农委会同财政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九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1.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文本
附件:2.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附件1
新组建
市级
示范
联合社
天津市农民合作社
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文号
项目申报日期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合作社名称
办公地址
理事长姓名
联系电话
首次注册时间
工商登记时间
成员出资总额
主营产品
其中农民成员出资额
商标名称
工商登记成员数
带动农户数
农民成员数
成员种植面积/养殖量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数
带动农户种植面积/养殖量
获得何种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
获得何种称号或组织荣誉
年统一采购供应农业投入品数量
年销售产品数量
其中统一供应成员的投入品的数量
其中销售成员的产品数量
年培训成员人次数
年底资产总额
年经营收入
年盈余总额
年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分配总额
年盈余返还比例
单体合作社填写此表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联合社名称
办公地址
工商登记证号
理事长姓名
电话
成员出资总额
主营产品
其中合作社出资额
商标名称
年生产产品数量
年销售产品数量
年销售收入
其中成员生产产品数量
其中销售成员的产品数量
联合社成员单位名称
工商登记户数
带动户数
种植养殖规模
加工销售能力
合计
联合社填写此表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合作社名称
详细地址
理事长姓名
联系电话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
工商登记注册号
工商登记社员数
社员出资总额
现有社员总数
现有资产总额
主要业务范围、服务
内容和作业区域
现有机具数量
其
中
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作业机具
其它机械
年作业服务面积
其
中
机耕
机播
机收
其他
农机资产净值
服务农户数
现有基础设施面积
其
中
机具库房
硬化场院
维修车间
培训教室
其它
基础设施用地来源
年经营收入
其中农机作业服务收入(万元)
年盈余总额
其中返还社员
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
示范应用情况
农机合作社填写此表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属性
○新建 ○扩建 ○改建
4.资金类别
5.总投资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1).中央财政
2).省级财政
3).市地财政
4).县及县以下财政
6.项目单位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
·
项
目
与
项
目
单
位
概
况
2
·
投
资
必
要
性
分
析
3
·
市
场
分
析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4
·
生
产
、
建
设
条
件
分
析
5
·
建
设
方
案
6
·
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单位:万元
7
·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来源
金 额
一、申请财政补助
1.中央财政
2.省级财政
3.市级财政
4.县及县以下财政
二、项目单位投入
三、银行贷款
四、其他投入
合 计
投资构成
数量
单价
金 额
其中财政补助
合 计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8
·
主要财务指标
销售收入
销售
利润
税金
投资
利润率
9
·
社会效益分析
示范带动
作用
促进农民
增收
公共服务
覆盖范围
生态环境
影响
10
·
项目单位责任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单位: 法人代表:
11.包社辅导员意见
四、审批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单位 单位负责人
区县农机部门意见
单位 单位负责人
区县农委意见
单位 单位负责人
区县财政局意见
单位 单位负责人
五、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单位
项目总投资
申请财政补助
项目主审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 业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优
中
差
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A
B
C
2、项目建设单位状况
A
B
C
3、项目建设必要性
A
B
C
4、主要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前景
A
B
C
5、项目生产建设条件
A
B
C
6、项目建设方案
A
B
C
7、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A
B
C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A
B
C
9、财务效益
A
B
C
10、示范带动作用
A
B
C
11、生态效益
A
B
C
综合评审结果
评审意见
专家签字
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附件2
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填报区县: 填报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
主管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性质
合作组织
项目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市财政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方式
财政补助□ 财政贴息□
投资来源情况
市财政
区县财政
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
财政扶持项目按建设内容划分,单项完成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建设内容
完成进度%
市财政补助
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进度%
1
2
3
…
建设期限
项目总体进度%
市财政资金拨付总体进度%
绩效评价情况